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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山东省出台报废农机回收指导价格 | ||||
| 发表时间:2012-11-6 8:44:05 点击数:1846 | 字 体[大 中 小] 双击页面自动滚屏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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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专门下发《关于核定报废农机具回收行业自律指导价格的通知》,核定我省2012年报废农机具回收的行业自律指导价格为1400元/吨。 省农机局、省财政厅、省商务厅联合制定的《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中指定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农机回收单位。但在农机报废更新实际操作过程中,回收价格偏低是各地反映集中和强烈的问题。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,省农机局积极与省商务厅沟通协商,在坚持便农惠农和服务于民、让利于民的原则下,以企业“保本微利”为宗旨,以废旧金属市场价格为基础,考虑回收企业必要的拖运费、拆解费和代缴税费等成本支出,经协会认真测算,合理制定了报废农机具回收指导价格。在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期间,核定全省报废农机回收指导价格为1400元/吨,企业可根据现场农机具整车状况、金属含量,在行业自律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下小幅(15%以内)波动,交售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回收价格。(信息来源:省农机局监督管理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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